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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五所高校学位授予点不合格或需整改

日期:[2016-04-03] 版次:[A03] 版名:[城事]

日前,教育部下发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》,华南理工大学法学博士、艺术硕士两个学位授予点评估不合格,自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,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。中山大学税务硕士、广州大学艺术硕士、汕头大学艺术硕士、五邑大学工程硕士(领域:电子与通信工程)四个学位授予点限期整改,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,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,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,复评结果为“合格”的恢复招生,复评结果达不到“合格”的撤销学位授权。而无论是不合格或限期整改的专业,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、授予学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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