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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拟发共有产权房新政:满10年可变为商品房

日期:[2018-09-27] 版次:[A06] 版名:[小记者]

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人流入城市,并选择在城市安家。记者通过58同城、安居客、赶集网等网络平台了解到,如今各城市的房价居高不下,成了困扰着购房人群的一大难题。

近日,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中指出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10年等条件的,允许承购人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所持的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,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。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5年的,允许承购人转让。

该意见稿的提出,将对共有产权住房产权关系、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筹集等方面作出规定,对实现广东购房人群安居和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。

(彭庆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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