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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屏幕背后的“黑手”

日期:[2025-03-13] 版次:[A03] 版名:[青榜样]

律师说法

□ 刘长江

【新闻事件】

近日,媒体报道披露的一起“隔空猥亵”案引发关注。在网络的遮蔽下,舒某对多名未成年女孩施压控制,强迫她们就范,索要隐私照片,对她们实施“隔空猥亵”。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舒某涉嫌猥亵儿童罪、强制猥亵罪向海淀区法院提起公诉。2024年3月28日,海淀区法院依法判决舒某犯猥亵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;犯强制猥亵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。

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,以互联网为媒介,打着“个性交友”“招募童星”等幌子,诱骗、胁迫未成年人进行“裸聊”或发送“裸照”“裸体视频”等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【律师说法】

一、如何构成“隔空猥亵”?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、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九条“胁迫、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、照片等方式,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,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,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”的规定,舒某利用远程网络平台,骗取未成年人的隐私照片,进而强迫其网上观看淫秽视频或进行裸聊等,构成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。

二、与现实猥亵相比,隔空猥亵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和危害?

(1)隐秘性强。家长出于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,一般不会对其网络账号及聊天信息等进行过多的把控,这便使得隔空猥亵比现实猥亵更加隐蔽。

(2)持续性较长。由于隐蔽而且未成年人对此防范意识淡薄,甚至因年纪太小未能分辨,导致持续时间往往较长。

(3)危害大。由于持续性较长而且不法分子可能会对相关图像、视频予以存储扩散,使得未成年人受到的危害扩大,受害者可能遭受严重的心理创伤,包括焦虑、抑郁、自卑等,甚至可能导致长期的心理问题。

(4)不法分子手段多样。不法分子可能通过网络红包、招募童星、冒充闺蜜、医生等方式骗取青少年信任或以各种手段控制涉世未深的青少年。

三、未成年人及家长应如何做好防范?

(1)家长平时应当要关注未成年人的日常行为,若发现异常应当及时介入处理。

(2)与未成年人保持沟通,了解未成年人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及上网情况,履行监护职责。

(3)加强网络安全教育,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,不轻信陌生人,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。

(4)家长应采取恰当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性安全教育。

作者系北京市东卫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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