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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改增新政:小微企业受益二手房税负下降

日期:[2016-10-27] 版次:[A03] 版名:[青调查]

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后,小规模纳税人将直接受益。如果你买卖二手房产、出租房屋,你的税负非但没涨,还略有下降了。


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、5%征收率

在增值税中,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。对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来说,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,未超过则为小规模纳税人。营改增后,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,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税的时候要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,再乘以征收率,由于存在这个剔除税额的过程,所以即使税率不变,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也会下降。


二手房产买卖:税负降低了

今年5月起,房地产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。广东税务部门解释,营业税下,个人销售二手房需缴纳5%的营业税,符合规定条件的,可免征营业税。营改增后,增值税延续了原营业税优惠政策,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负较原营业税税负没有增加,略有下降。 


出租房产:税负也降低了

不但是业主买卖房产税负降低,就是当房东,现在也划算多了。优惠政策包括:月租金收入未超过3万元的,可免征营业税;其他个人出租住房,减按1.5%征收率征收营业税。营改增后,增值税延续了原营业税优惠政策,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负较原营业税税负没有增加,略有下降。

(整理 梁雪萍)

 (主办:广州青年报社    协办:广州市地方税务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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